一張表梳理歷史朝代順序
清代名人軼事,謀婚害命,栗毓美蒙冤受屈始末
先說本文主人公栗毓美的情況。
栗毓美(公元1778年~公元1840年),字含輝,又字友梅,號樸園,又號箕山,山西渾源人。
清仁宗(愛新覺羅·颙琰)嘉慶七年(公元1802年),栗毓美以拔貢考授河南知縣。
歷任知州、知府、布政使、護理巡撫等職。
清宣宗(愛新覺羅·旻寧)道光十五年(公元1835年),栗毓美任河東河道總督(故有河帥之稱)。
任職期間,栗毓美實地勘察黃河,總結水患成因,認為水患乃是串溝積水,潰毀堤壩所致。經過細致研究,他提出“拋磚筑壩”之法。
栗毓美情系百姓,潛心河務,胸中儲有治水之圖,對河道之曲直高低、河水之寬窄深淺、流速之緩急快慢,均了如指掌。遇風雨,他則立赴險地,遭水患,他即親臨指揮,深受民眾愛戴。他清正廉明,勇于執法,觸犯權貴,遭到陷害,后積郁成疾,卒于河道總督任上,以身殉國,享年63歲。
栗毓美逝世以后,上至天子朝臣,下至黎民百姓,都對他非常懷念。
道光帝特允為栗毓美在渾源州城東南二里處
查看詳情>>出錢捐捐官就注定是腐敗無能之輩??清代名臣李世杰絕非如此
清代名臣之中,通過出錢捐官進入官場,從而獲得任職資格的優異漢員,有兩位:
一位是李敏達公(即李衛),
一位是李恭勤公(即李世杰)。
簡單介紹一下李衛。
李衛(公元1686年~公元1738年),字又玠,江南銅山(今江蘇徐州豐縣大沙河鎮李寨)人。清圣祖(愛新覺羅·玄燁)康熙五十六年(公元1717年),捐資員外郎,入朝為官,歷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。深受清世宗(愛新覺羅·胤禛)雍正帝賞識,歷任戶部郎中、云南鹽驛道、布政使、浙江巡撫、浙江總督、兵部尚書、署理刑部尚書、直隸總督等職;他為官清廉,不畏權貴,不論所任何職,在位時均能體察民間疾苦,深受百姓愛戴。清高宗(愛新覺羅·弘歷)乾隆三年(公元1738年)病逝,清高宗(愛新覺羅·弘歷)乾隆帝命按總督例,賜予祭葬,謚敏達。
關于李衛的影視劇作、相關傳載較多,此處不贅。
下面,來說李世杰。
李世杰(公元1716年~公元1794年),字漢山,號云巖,貴州黔西人。
先籍江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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