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護國
保護國(Protectorate state),又稱保護領、受保護國、被保護國、受保護領地,是受較強之國家(宗主國)支配和保護的國家或地區,是殖民地形式的一種。保護國(Protectorate state)的定義保護國是非獨立國的一種,也是殖民統治的一種特殊形式。帝國主義國家為了掠奪原材料產地和國際市場,用強力的手段迫使弱小國家,落后國家同他簽不平等條約,以“保護”為名,控制和吞并弱小國家。這些弱小國家就稱為保護國。宗主國與保護國之關系為國家之間的不平等關系之一,弱勢國家因簽訂不平等條約而接受強勢國家的軍事保護,以致無法自理內政、外交事務,甚至喪失主權。如果被保護的對象為民族實體、共同體,或通過征服從別國瓜分土地,此類常被稱為保護地、領地、海外屬地(即境外領),此類常在國際法中主權性質發生變化,演變為國家的領土主權范疇,各國對此稱謂不盡一致。保護國或保護地、或屬地多屬于殖民地。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結束、聯合國組織的成立與民族獨立運動發展,國家之間保護國關系漸漸消失,出現由聯合國托管或聯合國委托其他國家管理。對地區、國家出現戰爭、內亂的動亂局面取而代之的為聯合國維持和平部隊(國際維持和平部隊、多國部隊)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