稗官野史
稗官野史的意思
⒈ 泛稱記載軼聞瑣事的文字。參見“稗官”。
引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六回:“這稗官野史,雖説是個頑意兒,其為法則,則如文章家一也;必先分出個正傳附傳,主位賓位,伏筆應筆,虛寫實寫,然后才得有個間架結構?!?/span>
野史,私家編撰的史書。稗官野史指街談巷說的瑣碎言論。
【解釋】稗官:古代其職為搜集街談巷議、風俗故事;供皇帝省覽的小官。野史:古代私家編撰的史書。泛稱記載軼聞瑣事的作品即小說野史之類。
【出處】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第37卷:“話說世間稗官野史中,多有記載那遇神、遇仙、遇鬼、遇怪,情欲相感之事?!?/p>
【示例】如今我要將這碑記付給文人墨士,做為稗官野史,流傳海內。(清 李汝珍《鏡花緣》第七十回)
【近義詞】稗官小說、奇文軼事
【反義詞】官修正史
【語法】稗官野史聯合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舊時小說、雜史的統稱。
字義分解
(1)(名)(~子)草本植物;是稻田的害草;但果實可釀酒或做飼料。
(2)(名)(~子)這種植物的果實。
(3)(形)〈書〉比喻微小、瑣碎的。
(1)(名)政府機關或軍隊中經過任命的、一定等級以上的公職人員;在我國現多用于軍隊和外交場合。
(2)(形)舊時稱屬于政府的或公家的:~辦|~費。
(3)(形)公共的;公用的:~大道|~廁所。
(4)(Guān)姓。
(5)(名)器官:五~|感~。
(1)(名)野外:~地|~外。
(2)(名)界限:視~。
(3)(名)指不當政的地位:在~|下~。
(4)(形)不是人所飼養或培植的(動物或植物):~花|~草|~獸。
(5)(形)蠻橫不講理;粗魯沒禮貌:~蠻|粗~|撒~。
(6)(形)不受約束:~性|玩~了。
(1)(名)歷史:~學。
(2)(名)古代掌管記載史事的官。
(3)姓。
最近文章
http://www.meilook.com.cn/ciyu_view_9b85ed43ac9b85ed/
合作QQ:564591 聯系郵箱:kefu@hao8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