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為己有
據為己有的意思
據為己有
(1) 將人家的東西占據來成為自己的
⒈ 把不是自己的東西占為自己所有。
引《官場維新記》第六回:“﹝袁伯珍﹞便想奪他的利權,據為己有?!?br />范文瀾蔡美彪等《中國通史》第四編第五章第二節:“年久之后,這些‘官豪’就把租佃的官田‘冒為己業’,據為己有?!?/span>
將不屬于自己的東西,占為己用。
【解釋】據:占據。以不正當的手段占據國家、集體或他人的錢、財、物品等。
【出處】明 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:“我故倡為析居之儀,將大宅良田,強奴巧婢,悉據為己有?!?/p>
【示例】有的人很自私,經常把集體的財產據為己有。
【近義詞】見利忘義、唯利是圖、損人利己
【反義詞】舍己為人、廉潔奉公、克己奉公、公諸同好
【語法】據為己有動賓式;作謂語、賓語;指將不是自己的東西占為自己所有。
字義分解
1. 憑依、倚仗:據點。據險固守。
2. 占有:竊據。盤據。據為己有。
3. 可以用做證明的事物:字據。證據。單據。論據。契據。言之有據。
4. 按照:據實。據稱。依據。據事直書。
1. 做,行,做事:為人。為時。為難。不為己甚(不做得太過分)。
2. 當做,認做:以為。認為。習以為常。
3. 變成:成為。
4. 是:十兩為一斤。
5. 治理,處理:為政。
6. 被:為天下笑。
7. 表示強調:大為惱火。
8. 助詞,表示反詰或感嘆:敵未滅,何以家為?
9. 姓。
(1)(代)自己:舍~為人|堅持~見。
(2)(名)天干的第六位。參見〔干支〕。
1. 存在:有關。有方(得法)。有案可稽。有備無患。有目共睹。
2. 表示所屬:他有一本書。
3. 表示發生、出現:有病。情況有變化。
4. 表示估量或比較:水有一丈多深。
5. 表示大、多:有學問。
6. 用在某些動詞前面表示客氣:有勞。有請。
7. 無定指,與“某”相近:有一天。
8. 詞綴,用在某些朝代名稱的前面:有夏。有宋一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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